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接收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yh1122银河国际校教育培养机制”要求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yh1122银河国际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拟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启动第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选拔接收工作。
 
一、接收岗位
本次初拟接收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1人。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主要承担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综合工作人员职责,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从2024年11月底至2025年5月底。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并保证至少5个月在庭时间,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有学校面授课程等特殊情况的北京高校生源一周可请假一天回校上课。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二)知识产权和竞争法相关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民商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中以知识产权和竞争法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下同)和本校已经保研到知识产权、竞争法相关专业的四年级本科生,具有理工农医专业背景或者计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背景者优先;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已完成在校面授课程学习者优先;
(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者优先;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请有意向的yh1122银河国际在读同学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提交:
1.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专业报名推荐表》(“在校表现及学校审核意见”及以下部分空着不填、无需盖章,导师签名部分可使用电子签);
2.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专业报名推荐汇总表》(无需盖章);
3. 个人简历(请注明当前综绩和上一学年综测排名);
4. 个人成绩单;
5. 党员证明(若为党员,请务必提交);
材料1、2、3、4、5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就业办公邮62757816@law.pk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第一批)+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办理接收手续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差额确定人选。实习生需携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推荐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组织关系证明等到法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签署《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
 
四、实习管理
法庭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生实行学校和法庭双导师制,实习期间由法庭与所在学校共同管理。法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并与在校指导老师建立日常联系,共同履行日常指导管理职责。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实习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拒不签署所附《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的,取消实习资格。
实习期间,知识产权法庭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问题由实习生自行解决。
 
五、纪律与监督
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