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招募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决定向部分法律院校招录接受2019年度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为6个月,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
  二、实习岗位
  安排在审判团队或其他内设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相关工作。
  实习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
  三、实习模式
  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或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法官助理、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或其他工作。
  四、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实习期间全职在岗;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8月29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
  ①《法律实习生推荐表》(附件一)
  ②《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二)
  ③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材料,请将文件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最高法一巡法律实习生+姓名”并发送至就业办公邮pkulawjob@yeah.net。
  六、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实行实习导师、综合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共同管理和培训模式。法律实习生可免费在法院食堂就餐,非在深院校法律实习生根据自身情况可申请法庭宿舍,实习结束后,法庭根据实习情况出具证明或鉴定材料,对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出色完成工作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