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的通知

各单位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挑战杯”竞赛的宗旨,帮助参赛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进行参赛作品选题制作,特请有关专家拟定了本参考题目。

一、总体要求
    鼓励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结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体认新实践,研究新经验,深刻认识国情,拓展时代视野,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运用科学理论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本届组委会不接受没有列为竞赛学科的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1. 凡在2017年5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创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3. 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为使这类作品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应在《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范围内选题。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作品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
4.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了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相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谁是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6.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7.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三、作品提交
1. 请参赛团队在2017年4月23日24:00前将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申报书的电子版以word形式提交至PKUXSKCTZB@163.com。
2. 经专家评审后,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学术科创部。
联系电话:62747382
办公地点:新太阳学生中心118室



附件: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