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做好本学期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9月)》,现就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说明如下。
一、 推优对象资格要求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28周岁以下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28至35周岁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听取院团委或所在班级对应团支部的意见。
1、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有1年以上团龄;
2、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高尚,政治作风过硬,原则上应当是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分子;
3、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水平。
4、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5、推优对象的资格有效期为两学年,即推优之日所在学年及其下学年;
6、针对春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针对秋季学期,需已取得初级党课结业证书或已处在初级党课学习阶段或承诺在当前学期报名参与初级党课学习并预期顺利结业。
如有证据证明,其言论行为可能妨碍该次推优公正性的,由团支部上报院团委组织部,经审核属实的,可以取消其推优资格。
二、 推优工作程序要求
1、团支部需结合推优的具体条件要求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选名单。
2、根据上述人选名单核实其本人是否有参与推优入党的意愿,如其无入党意愿,可以弃权,由本人签名确认不再参与本次推优。本学期不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应由团支书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签字交团委组织部备案。
3、由团支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进行选举,需通知全体支部成员参加。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实际到会,大会方可继续进行,否则会议推荐结果无效。
4、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书主持,如团支书参加本次推优,则需提前向院团委组织部和党支部申请,由党支书、支部委员或党小组组长主持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原则上应当邀请班主任参加,并由一名以上的正式党员进行监票。
所有讨论和表决结束后,当场公开唱票、计票,赞成人数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推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意见的,可以统计在票数之内。
5、推优情况在党支部、团支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6、公示期结束后,由团支书填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附件一),将纸质版于推优大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院团委组织部,并将扫描件电子版报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备案。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资格。
推选出的优秀团员需填写《团员”推优”考察写实表》(附件二),由团支书于推优大会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收齐并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7、关于推优入党的相关程序,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请参照《团章》及《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9月修订)
三、 工作要求
1、各个团支部推优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twzzb@law.pku.edu.cn;纸质版材料由团支书收齐后,以支部为单位提交给组织部监督同学。
3、请各团支部提前3天将推优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告知院团委组织部干事,以便妥善安排监督工作。
四、 联系方式
蔡欣利 13167580212
李卓欣 13716406352
于虹如 13671172799
附件一:yh1122银河国际团支部推优入党表决报告表
附件二:yh1122银河国际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共青团yh1122银河国际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